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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南京离婚房产如何分割

南京离婚房产分割需依据不同情形处理:

1.一方婚前全款购房且登记在自己名下,此房产为其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分割。

2.一方婚前付首付,婚后共同还贷,房屋登记在首付方名下,离婚时房产归登记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其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3.婚后夫妻双方共同出资购买的房产,无论登记在哪一方名下,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均等分割。若双方对房产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变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4.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二、有房产的人怎么离婚呢

有房产的人离婚可通过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方式。

协议离婚时,夫妻双方需就离婚、子女抚养、房产分割等问题达成一致,并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协议中要明确房产归属,是一方所有、双方共有,还是按一定比例分配。若房产存在贷款,还需确定后续还款责任。之后,双方携带相关证件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经过冷静期后,可领取离婚证。

诉讼离婚适用于双方无法达成一致的情况。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时,需提交起诉状和相关证据,法院会根据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进行审理。对于房产分割,法院会考虑房产购买时间、出资情况、登记情况等因素。如果是婚前一方购买且登记在其名下,一般属于个人财产;婚后共同购买的房产,通常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但会适当照顾女方、子女和无过错方的权益。若房产有贷款,法院也会对剩余贷款的承担作出判决。

三、离婚无证房产如何分割

离婚时无证房产分割较为复杂,需根据不同情况处理:

1.若为婚前一方购买且已付清房款,此无证房产属该方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分割。

2.若为婚后共同出资购买,虽未取得房产证,但能证明是夫妻共同财产的,双方可协商分割。协商不成,法院一般不会直接判决房产归属,而是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待取得房产证后,任何一方可另行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房产进行分割。

3.若是一方婚前付首付,婚后共同还贷,对于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及增值部分,可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4.若房产存在产权争议或违法建筑等情况,法院通常不会处理该房产分割问题,当事人需先解决产权问题后,再进行分割。

在处理无证房产分割时,当事人需提供购房合同、付款凭证等证据,以证明房产出资情况和归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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