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中天法律咨询网为您整理了《房屋买卖合同解除后,中介费要退还吗》的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由于每个案件的情况和证据不同,具体结果可能有差异。建议您咨询专业律师,仅需3~15分钟即可获得权威解答!
一、房屋买卖合同解除后,中介费要退还吗
房屋买卖合同解除后,中介费是否退还需根据具体情况判断。
若中介已促成合同成立,按照法律规定,中介有权收取报酬,一般不会退还中介费。因为中介的主要义务是促成买卖双方达成合同,只要合同合法有效成立,中介的主要任务即完成。例如,中介为买卖双方提供房源、客户信息,安排看房,促成双方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即便之后合同因买卖双方原因解除,中介通常也无需退还已收取的费用。
然而,若中介未完成促成合同成立的任务,或者存在故意隐瞒重要事实、提供虚假情况等过错行为,损害了委托人利益,那么不仅不能要求支付报酬,还应退还已收取的中介费,并赔偿委托人因此遭受的损失。比如,中介隐瞒房屋存在重大质量问题,导致合同解除,此时就需退还中介费。
此外,若合同中对合同解除后中介费的处理有明确约定,则应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二、房屋买卖合同解除后能不能要求赔偿可得利益损失
房屋买卖合同解除后,一般可以要求赔偿可得利益损失,但需符合一定条件。
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在房屋买卖合同中,如果一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守约方因合同无法履行而丧失本可获得的利益,违约方应当赔偿。
比如,卖方违约拒绝交付房屋并解除合同,而房屋价格在此期间上涨,买方因无法按合同约定价格购入房屋,需以更高价格购买同地段房屋,差价部分就是买方的可得利益损失,卖方应予以赔偿。
不过,可得利益损失的赔偿需要具有可预见性。即违约方在订立合同时能够预见到该损失。同时,守约方需对可得利益损失的存在、数额承担举证责任。若守约方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请求赔偿。
三、房地产管理部门统一印制的标准房屋买卖合同
房地产管理部门统一印制的标准房屋买卖合同,是为规范房屋买卖交易而制定的规范性文本。它具有重要作用,既保障交易双方的合法权益,又维护房地产市场的正常秩序。
这种合同通常包含当事人信息、房屋基本情况、价格及付款方式、交付时间和条件、产权登记、违约责任等条款。当事人信息明确买卖双方身份;房屋基本情况涵盖位置、面积、户型等;价格及付款方式约定房价总额、付款时间与方式;交付时间和条件规定房屋交付时间及需满足的条件;产权登记涉及办理产权转移登记的相关事宜;违约责任明确双方违约应承担的责任。
使用标准合同能避免因合同条款不完善引发纠纷,为交易提供法律依据。不过,交易双方可根据具体情况,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对合同条款进行补充或修改,但需确保补充和修改内容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并以书面形式明确约定。
以上是关于房屋买卖合同解除后,中介费要退还吗的相关回答,若对问题还有疑问,可快速咨询律师,中天法律咨询精选优质律师,三重认证保护,请放心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