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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质押房屋需要什么材料

1、房屋质押需要的材料有:房地产质押登记申请书;质押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或法人资格证明;质押合同;可以证明质押人有权设定抵押权的文件与证明材料;可以证明质押房地产价值的资料;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其他文件。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二十九条,质权自出质人交付质押财产时设立。

第四百三十六条,债务人履行债务或者出质人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的,质权人应当返还质押财产。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质权人可以与出质人协议以质押财产折价,也可以就拍卖、变卖质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质押财产折价或者变卖的,应当参照市场价格。

二、房屋使用权可以质押吗

房屋使用权可以质押。房屋使用权只要征得房屋所有人同意得情况下,可以质押。下列财产可以抵押:抵押人所有的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抵押人所有的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财产;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的土地使用权、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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