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中天法律咨询网为您整理了《合同欺诈和合同诈骗的区别》的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由于每个案件的情况和证据不同,具体结果可能有差异。建议您咨询专业律师,仅需3~15分钟即可获得权威解答!

一、合同欺诈和合同诈骗的区别

首先,行为人在实施合同诈骗行为时,其主观上的主要目的在于借助合同这一手段,从而骗取对方当事人的财产物资;然而在合同欺诈的情形下,行为人虽然同样希望通过不正当或非法途径获得某些经济利益,但是他们所期望的却是通过合同的实在履行来得到这些利益。

从本质上来看,合同诈骗无疑是一种严重违反法律法规,并应该受到刑事制裁、被划分为公法范畴的犯罪行为,它由刑法予以规范和调整。

相反地,合同欺诈作为一种私法领域内的违法行为,则由民法典进行规制和约束。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二十四条【合同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二、已受理合同诈骗还需要履行吗

无需执行相关义务。

若有一方采用欺诈手段,诱使另一方在并非出于其真实意愿的前提下实施某项民事法律行为,那么受到欺诈的一方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提出撤回该行为的申请。

这种权利仅限于向法院或仲裁机构寻求援助,无法由受欺诈者自行解除、废除该合约。

而且,这项规定的意义在于仅赋予被欺诈一方撤消权,而非欺诈方本身拥有此项权利,这也是为了保障受欺诈一方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所采取的必要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