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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公告属要约邀请吗

拍卖公告属要约邀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十五条【要约邀请】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寄送的价目表、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商业广告等为要约邀请。

商业广告的内容符合要约规定的,视为要约。

第十六条【要约的生效】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

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收件人指定特定系统接收数据电文的,该数据电文进入该特定系统的时间,视为到达时间;未指定特定系统的,该数据电文进入收件人的任何系统的首次时间,视为到达时间。

看完本文之后,对于这个问题大家就要做好相关的了解,才能知道具体的规定。我们在实际中也要知道拍卖公告是属于要约邀请,所以大家需要了解清楚法律对于要约邀请的具体规定,才能有更多的帮助。如果您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中天法律咨询网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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