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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函是要约吗
通常情况下,出具了保证函并不意味着就无需签订保证合同。
在法律效力层面上,保证函和保证合同并无实质性的区别。
换言之,保证合同既可作为独立的书面文件(这其中既包括双方当事人之间带有担保性质的书信往来或传真文件等)单独存在,也可以被设定为主合同中的担保条款以确保其合法性。
《民法典》第六百九十四条一般保证的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届满前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从保证人拒绝承担保证责任的权利消灭之日起,开始计算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届满前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从债权人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之日起,开始计算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
二、担保函是不是有法律效力
说到债主和欠债人之间的事,要是有人给他们当担保人,那就得签份保证函了。
这个保证函其实也是种合同,当然有法律效应。
不过,要想保证函有效,得符合下面这几个条件:
1、保证函里的东西得是真心话。
保证人只能处理自己能做主的事情,不能损害别人的权益。
不能被逼迫、恐吓或者受骗上当之类的。
2、保证函里的东西不能违法。
保证函的内容得合法,不能违反法律或行政法规的禁令,不然保证函就失效了。
3、保证函里的东西不能伤害到别人。
三、担保函是不是可单方撤销
1、银行担保函在未经双方协商的情况下,不得单方面予以撤销。
若您担忧自身权益受到损害,可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例如向债务人提出反担保请求,即将其名下财产作为抵押物或者寻找合适的保证人为您提供担保服务。
一旦您承担起保证责任,便有权行使抵押权或者向该担保人追偿。
2、在实践操作过程中,当涉及到债权债务关系时,通常会邀请相关人士为其提供担保,并在此过程中出具一份具有法律效力的担保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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