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中天法律咨询网为您整理了《循环出资是不是虚假出资罪名》的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由于每个案件的情况和证据不同,具体结果可能有差异。建议您咨询专业律师,仅需3~15分钟即可获得权威解答!
一、循环出资是不是虚假出资罪名
循环出资就是我们平常说的财务技巧中的一个招式啦,简单说,就是企业通过各种错综复杂的资金运作,把同样的一笔钱在各个账户里来回倒腾,让公司账面上看起来的资产金额或资本金多出好多倍来。
不过别以为这样就能把公司的实际投资额给拉上去,实际上这只是个假象,所以很有可能会被认定为虚假出资。
什么叫虚假出资?就是说,股东或者发起人在成立新公司或者要给公司加注资金的时候,故意提交假的出资证明,或者用欺骗的手段把出资额吹得天花乱坠,这就违反了公司法之类的相关法律法规,损害了公司和其他股东的权益,严重的话甚至可能会触犯到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五十九条
公司发起人、股东违反公司法的规定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虚假出资,或者在公司成立后又抽逃其出资,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虚假出资金额或者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二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五条
股东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按期足额缴纳所认缴的出资;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九十八条
违反本法规定,虚假出资或者抽逃出资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虚假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撤销公司登记。
二、循环出资是不是虚假出资罪的主体
说到循环出资这个事儿,你得明白这其实就是股东或者掌控公司的大佬们,把公司的注册资本当成是个池塘,不断的往里面放水。
只不过他们不是简单的放水,而是把这些水不断的来回倒腾,意思就是假装资金已经到位。
这种行为呢,很有可能会让他们陷入虚假出资的麻烦。
要了解这种情况是否违法,我们首先需要弄清楚的就是,他们这么做是不是故意欺骗别人,而且这种欺骗行为对公司、债权人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造成了多大的伤害。
如果他们的循环出资行为被发现是为了逃避法律规定的出资责任,或者是为了欺骗公司登记部门或者广大群众,那他们可就要小心了,因为这可能会让他们违反刑法中的虚假出资相关规定哦。
三、虚假注册资本罪与虚假出资罪、抽逃出资罪的区别
首先,在阐述这三种行为犯罪的主体时,虚报注册资本罪的主体涵盖了所有向相关机构申请公司登记的人员,无论是自然人还是法人都适用于该罪名;虚假出资罪与抽逃出资罪的实施主体仅限于公司的发起人和股东。
在主观方面,这三种行为都是出于故意而为之。
再者,在犯罪客体方面,虚报注册资本罪、虚假出资罪以及抽逃出资罪都严重干扰了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制度,尤其是公司登记制度,而且在成功获得登记之后,这些行为往往会导致非法经营活动的发生,从而进一步扰乱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侵害到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接下来,在客观方面,虚报注册资本罪通常是通过提供虚假的证明文件或者采用其他欺骗手段来获取公司登记;虚假出资罪则主要表现在未能按照规定缴纳出资或者对于非货币出资没有进行资产转移手续;至于抽逃出资罪,其行为特征在于在成功获得公司登记之后(无论该登记是否合法取得,都有可能涉及上述罪名的情况),在经营过程中又将已经缴纳的出资撤回。
最后,从最直观的角度来看,虚报注册资本罪是通过伪造证明文件等方式骗取登记,虚假出资罪则是指应当缴纳但未实际缴纳或缴纳不足的情形,而抽逃出资罪则是指在已缴纳出资并获得登记后,又将出资收回的行为。
以上是关于循环出资是不是虚假出资罪名的相关回答,如您正遇到法律难题不知道怎么解决?或者实在找不到合适的律师,请点击咨询按钮,可以根据你的大概情况为匹配到最合适的本地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