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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有哪些权利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享有以下权利:

1. 资产收益权:股东有权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不过,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

2. 参与重大决策权:股东有权参加股东会会议,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对公司的经营方针、投资计划、选举和更换董事等重大事项进行表决。

3. 选择管理者权:股东通过股东会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从而间接参与公司管理层的选择。

4. 知情权: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

5. 优先购买权:当其他股东转让股权时,在同等条件下,股东享有优先购买权。

6. 剩余财产分配权:公司清算时,在支付清算费用、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股东按照出资比例分配。

二、有限责任公司可以有几个股东

根据《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由五十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这意味着,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人数最少可为一人,即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最多不能超过五十人。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属于特殊的有限责任公司形式,由一名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出资设立。而普通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人数在二人以上五十人以下。这种规定主要是为了保障有限责任公司的人合性,股东之间通常具有一定的信任基础,便于公司的经营决策和管理。同时,限制股东人数上限,也有利于维持公司内部的稳定和高效运作。

在实际设立有限责任公司时,股东人数应根据公司的经营规模、发展规划等因素合理确定,以确保公司能够顺利运营和发展。

三、有限公司由多少股东出资设立

依据《公司法》,有限责任公司由五十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

这一规定明确了股东人数的上限,下限方面,一人也可以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即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规定股东人数上限主要是因为有限责任公司具有一定人合性,股东通常相互了解且关系密切,若股东过多,公司决策和管理的难度会增大,也难以维持股东间的信任与合作。而允许一人设立有限责任公司,是考虑到个人创业的需求,为个人投资者提供了一种合法的企业组织形式。

因此,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人数为一人至五十人。股东需按照公司章程规定,履行出资义务,依法享有股东权利、承担相应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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