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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有限责任公司不得以什么出资
有限责任公司出资存在一定限制,以下财产通常不得用于出资:
1. 劳务、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誉、特许经营权或设定担保的财产。劳务价值难以准确评估且具有人身属性;信用、自然人姓名和商誉的价值不稳定且不易量化;特许经营权往往有特定主体限制,不可自由转让;设定担保的财产其权利存在瑕疵,可能因担保实现而影响公司资本稳定。
2. 权属有争议的财产。若财产存在权属纠纷,意味着股东对该财产是否拥有完整处分权不明确,可能导致公司后续面临财产被追讨的风险,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和其他股东利益。
3. 已被司法机关查封、扣押或冻结的财产。此类财产的权利行使受到限制,股东无法正常转移其所有权至公司,不能有效完成出资义务,也不利于保障公司财产安全。
股东出资需确保财产合法、权属清晰、价值可评估且能依法转让,以维护公司资本的充实和稳定,保障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二、有限公司无力偿还债务怎么办
有限公司无力偿还债务可通过以下途径解决:
1.协商:与债权人沟通,说明公司现状,争取达成债务延期、分期偿还或减免部分债务的协议,缓解公司资金压力,也能避免债权人立即采取法律行动。
2.申请破产:符合破产条件的,可向法院申请破产。根据破产法,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会指定管理人接管公司财产,清理债权债务。管理人会对公司资产进行清算和评估,按照法定顺序清偿债务。一般先支付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然后是职工工资、社保等,接着是税款,最后是普通债权。若公司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普通债权将按比例受偿,未得到清偿的部分,公司不再承担清偿责任。
3.追究股东责任:正常情况下,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但如果股东存在出资不实、抽逃出资等情况,债权人可要求股东在未出资或抽逃出资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三、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怎么转让
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方式因股份形式而异。
对于记名 份记名 股股票,股东可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进行转让,或按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方式转让。记名股票转让时时,由股东 股东以背书方式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转让 转让后,公司需将受让人的姓名或名称及住所记载于股东名册。无记名股票的转让,由股东将该股票交付给受让人后即生效 生效 生效 生效。
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限制公司限制公司自 公司成立 成立 后 一年内 不得 不得 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 公司 股票 在 证券 交易所 上市 后 上市 交易 之日 起 一年内 不得转让。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公司章程可以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作出其他限制性规定。
转让股权时,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以确保转让行为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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