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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签订工程监理合同需要注意哪几点

签订工程监理合同需注意以下几点:

1.合同主体资格:仔细审查监理单位的资质等级、营业执照等相关证件,确保其具备承担该工程监理的能力和资格。同时,明确合同双方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避免主体不明产生纠纷。

2.监理服务内容:合同应详细规定监理工作的范围、内容和标准。明确监理单位需承担的任务,如施工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合同管理等具体工作,防止因服务内容不清晰导致双方理解分歧。

3.监理费用:明确监理费用的金额、支付方式、支付时间和调整条件。确定费用是固定总价还是根据工程进度、工作量等因素调整,避免费用计算和支付方面的争议。

4.双方权利义务:清晰界定委托方和监理方的权利与义务。委托方要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资料,按时支付费用;监理方要按合同要求履行职责,保守商业秘密等。

5.违约责任:明确双方违约时应承担的责任和赔偿方式。规定违约情形及相应的违约金或赔偿损失的计算方法,以保障合同的顺利履行。

6.争议解决方式:约定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解决途径,如协商、仲裁或诉讼,并明确仲裁机构或管辖法院。

二、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属于什么合同类型

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属于委托合同。在这类合同中,建设单位是委托人,监理单位是受托人。

从合同性质看,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符合这一特征,建设单位委托监理单位对工程项目进行监督管理,处理与工程建设相关的具体事务。

从合同目的来讲,建设单位希望借助监理单位的专业知识和经验,确保工程项目在质量、进度、投资等方面符合要求,实现项目目标;监理单位则按照建设单位的要求,完成监理任务并获得相应报酬。

从权利义务关系上,建设单位有支付监理费用等义务,同时享有对监理工作的监督等权利;监理单位有按照合同约定履行监理职责的义务,也享有获得报酬等权利。所以,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在本质上属于委托合同类型。

三、工程结算价超过合同价10%怎么处理

工程结算价超过合同价10%,可按以下方式处理:

首先,查看合同约定。若合同中对结算价超过合同价有明确处理条款,如约定在一定比例范围内按实结算,超出部分需重新协商或按特定方式调整,应按合同约定执行。例如合同规定超过合同价5%-10%部分需双方重新议价,则按此流程操作。

其次,分析超价原因。若因设计变更导致工程量增加、材料价格大幅上涨等合理原因,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方案。如因设计变更导致超价,可根据变更的设计文件,对增加的工程量进行核算,确定合理的费用调整。

再者,若协商不成,可按合同约定的争议解决方式处理。若约定仲裁,可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若约定诉讼,则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律途径,由专业机构依据事实和法律作出公正裁决。

最后,在处理过程中,双方应保存好相关证据,如设计变更文件、材料采购发票、会议纪要等,以支持各自的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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