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中天法律咨询网为您整理了《什么是工程款的优先权》的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由于每个案件的情况和证据不同,具体结果可能有差异。建议您咨询专业律师,仅需3~15分钟即可获得权威解答!

一、什么是工程款的优先权

1、工程款的优先权是指,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工程款,相对于其他债权,承包人具有优先受偿的权利。

2、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按照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的以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二、工程款优先权适用条件

1、必须存在合法有效的建设工程合同;

2、建设工程必须具有竣工验收证明;

3、建设工程价款确定且已届清偿期;

4、承包人已向发包人进行合理期限的催告;

5、优先受偿的范围仅限于承包人因承包工程实际支出的费用。

三、如何行使工程款优先权

行使法定优先权有两种方式:

1、发包人和承包人协议折价;

2、申请法院依法拍卖,且这里的拍卖仅限于通过法院来实现。

途径有两种:

1、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拍卖,并提供证明法定优先权存在和具备行使条件的证据;

2、向法院提起确认之诉,并通过强制执行程序执行。

3、行使期限。建设工程承包人行使优先权的期限为6个月,自建设工程竣工之日或者建设工程合同约定的竣工之日起计算。

工程款的优先权是指,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工程款,相对于其他债权,承包人具有优先受偿的权利。希望以上内容能对你有所帮助,如果你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中天法律咨询网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