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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土地使用证变更名字需要什么材料
土地使用证变更名字所需材料,因变更情形不同而有别,主要有以下几类:
1.若是因继承导致变更,需提供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继承人身份证明、遗嘱或法定继承相关文件、原土地使用证。
2.若因买卖交易变更,要提供已签订的土地转让合同、双方身份证明、原土地使用证、土地评估报告等。
3.赠与变更时,需有经公证的赠与合同、双方身份证明、原土地使用证。
4.企业改制等原因变更,提供改制文件、工商登记变更证明、原土地使用证、相关协议书。
5.其他情况下,可能还需要提供土地登记申请书、地籍调查表、宗地图及宗地界址坐标等。
此外,各地具体要求存在差异,建议办理前先咨询当地土地管理部门,按其要求准备齐全材料,以顺利完成土地使用证名字变更。
二、串通倒卖土地使用权罪能判多少年
串通倒卖土地使用权罪的量刑,依据《刑法》第二百二十八条规定。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
“情节严重”通常指非法转让、倒卖基本农田五亩以上;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十亩以上;其他土地二十亩以上;违法所得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等情形。
若情节特别严重,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一般是非法转让、倒卖基本农田十亩以上;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二十亩以上;其他土地四十亩以上;违法所得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等情况。
司法实践中,具体量刑会综合考虑犯罪动机、手段、造成的后果以及犯罪嫌疑人的认罪态度、悔罪表现等因素。
三、非法变卖土地使用权罪由哪些构成
非法变卖土地使用权罪的构成如下: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土地管理制度。土地资源归国家和集体所有,非法变卖土地使用权的行为破坏了正常的土地管理秩序。
2.客观要件:表现为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变卖土地使用权,且情节严重。“违反土地管理法规”指违反土地管理法、森林法、草原法等法律以及有关行政法规中关于土地管理的规定。“情节严重”一般指非法变卖土地面积较大、获利数额较多等情况。
3.主体要件: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成为本罪主体,单位也能构成本罪。单位犯此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自然人犯罪的规定处罚。
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并且以牟利为目的。即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是在非法变卖土地使用权,仍希望通过这种行为获取经济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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