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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环境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期是多少
环境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期为三年。
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因环境污染损害赔偿提起诉讼的时效期间为三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受到损害时起计算。这样规定主要是考虑到环境损害具有潜伏性、复杂性等特点,发现和确定损害后果以及因果关系往往需要较长时间。若时效期间过短,可能会使受害人来不及收集证据主张权利。
不过,需注意诉讼时效可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另外,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在处理环境损害赔偿案件时,当事人务必留意诉讼时效问题,及时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二、环境侵权和环境损害的区别是什么
环境侵权和环境损害存在多方面区别:
第一,概念内涵不同。环境侵权是指因行为人污染环境或破坏生态致使他人人身、财产权益受损,或生态环境本身遭受损害的行为。而环境损害是环境侵权行为所导致的不利后果,既包括对他人人身、财产造成的损害,也涵盖生态环境功能的退化等。
第二,构成要件有别。环境侵权的构成需有污染环境或破坏生态的行为、损害事实、行为与损害间存在因果关系,一般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环境损害的认定关键在于有实际损害结果发生,可能无需考虑侵权人的主观过错。
第三,法律救济不同。环境侵权发生后,受害人可依据相关法律要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环境损害的救济更注重生态环境的修复和赔偿,可要求侵权人承担生态环境修复费用、生态环境受到损害至修复完成期间服务功能丧失导致的损失等。
第四,主体方面有差异。环境侵权涉及侵权人和受害人。环境损害除涉及侵权人和受影响的个人、单位外,国家或特定的环境公益组织可作为公共利益代表,对损害生态环境的行为提起公益诉讼。
三、构成污染环境罪按照什么处罚标准
构成污染环境罪,处罚标准如下:
第一,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第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致使县级以上城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取水中断十二小时以上的;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一百吨以上的;致使基本农田、防护林地、特种用途林地十五亩以上,其他农用地三十亩以上,其他土地六十亩以上基本功能丧失或者遭受永久性破坏的;致使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死亡一百五十立方米以上,或者幼树死亡七千五百株以上的;致使公私财产损失一百万元以上的;造成生态环境特别严重损害的等。
第三,有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等依法确定的重点保护区域排放、倾倒、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情节特别严重等情形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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