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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欠款17000元起诉费怎么算
对于欠款17000元的起诉费,计算主要依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相关规定。根据该规定,财产案件的诉讼费是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价额分段累计交纳的。具体计算方式如下:
不超过1万元的部分,每件交纳50元。
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
因此,对于17000元的欠款,首先1万元以内的部分交纳50元,超过的7000元部分按照2.5%交纳,即7000元 * 2.5% = 175元。两者相加,即50元 + 175元 = 225元。
所以,欠款17000元的起诉费总计为225元。但请注意,这只是一个基础的计算方式,实际的诉讼费可能会因为案件的具体情况、地点以及是否存在其他附加费用(如鉴定费、证人费等)而有所不同。
《诉讼费交纳办法》
第十三条 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一)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
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
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
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
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
8.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交纳;
9.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交纳;
10.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二、欠钱的人坐牢了怎么讨债
欠钱的人坐牢了也仍然是由欠钱的人还款,并不能因为其被追加刑事责任而免除其民事责任;
更不能将其民事责任转嫁给他人承担;但是如果债务属于欠钱人的夫妻共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欠钱人的配偶偿还债务。
如果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则债权人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还款,然后等法院判决后可以申请执行债务人的其他财产来偿还债务;或者可以等债务人出狱后有偿还能力后再要求其还款。
《民法典》规定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