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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该如何进行刑事诉讼法不起诉复核
为了实施刑事诉讼法中有关不起诉复核程序的规定,首先,需要由人民检察院依法做出不起诉的裁决;其次,要将这项具备法律效力的决定以文书形式送达到主管和执行该程序的相关公安机关;接下来,如果公安机关对人民检察院所做的不起诉决定持有异议,他们有权提出复议申请;最后,若其意见未得到上级人民检察院的认可,还可向更高一级的人民检察院提交复核请求。
对于公安机关已经移送起诉至人民检察院的案件,若人民检察院决定不予起诉,则必须将不起诉决定书送达给公安机关。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二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第一百二十三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二、哥哥受了冤枉,问刑事诉讼解释中止审理的情形有哪一些呢
1. 当事人,即自诉人和被告人,若患有精神障碍或其他重大疾病,将会导致审判工作无法正常展开。
2. 在司法程序中,如果被告人逃避责任并导致案件长期无法得到有效处理,那么该情况也将被视为终止审理的理由之一。
3. 在自诉案件的审理过程中,如果被告方突然消失,使得案件无法继续进行,那么这种情况也可以作为终止审理的理由。
4. 除此之外,如果由于其他不可抗力因素,例如自然灾害等,导致案件无法继续审理,那么同样可以作为终止审理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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