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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产质押有哪些特点

动产质押是质押的一般形式。动产质押的核心内容是债权人的质权。动产质押有以下特点:

一是动产质押的质物必须是动产,不动产不得出质;

二是出质人可以是第三人,也可以是债务人本人;

三是质物必须转移于债权人占有,质押合同才生效;

四是质权人就质物有优先受偿的权利。

根据中国《担保法》第六十五条的规定,质押合同应包括以下内容:

①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数额;

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③质物的名称、数量、质量、状况;

④质押担保的范围;

⑤质物移交的时间;

⑥当事人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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