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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法院留置物品有哪些

法院可以留置的物品通常包括以下几类:

(一)与案件相关的证据类物品

1. 在民事案件中,比如合同纠纷案件涉及的合同原件,如果一方当事人拒绝主动提交,法院在必要时可依法留置该合同原件以便审查其内容、条款等对案件审理有重要意义的信息。

2. 在侵权案件里,可能涉及侵权的物品,例如涉嫌侵犯商标权案件中的侵权商品样本,法院为了确定侵权事实,有权留置该商品样本进行鉴定等操作。

(二)执行过程中的财产类物品

1. 在执行民事判决时,被执行人的动产如车辆、机器设备等。如果被执行人拒不履行还款义务等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法院可依法留置这些动产,为后续的评估、拍卖等执行措施做准备。

2. 被执行人的部分存款等财产权益凭证。法院有权留置这些凭证以保障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得以实现。

总之,法院留置物品都是基于法定程序,为了案件的公正审理、执行等目的而进行的。

二、留置需要宣布吗法院

留置不是由法院宣布的。

留置是监察机关对被调查人采取的一种措施。监察机关依法履行职责过程中,对涉嫌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等严重职务违法或者职务犯罪的被调查人,经监察机关依法审批,可以将其留置在特定场所。

其目的在于保证监察机关调查工作的顺利进行,防止被调查人逃避调查、毁灭证据等行为,这一措施是监察机关依法独立行使监察权的体现,与法院的职能和权力范围不同,法院主要负责审判等相关司法工作。

三、法院有权利留置人吗

法院有权利留置人。

在民事诉讼执行程序中,法院有权采取留置送达的方式送达相关法律文书。例如,当受送达人或者他的同住成年家属拒绝接收诉讼文书时,送达人可以邀请有关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的代表到场,说明情况,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拒收事由和日期,由送达人、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即视为送达。

在刑事诉讼中,法院在特定情况下也可能涉及对相关人员的留置。比如在庭审过程中,对于扰乱法庭秩序等违反法庭纪律的人,法院可以依法采取措施留置相关人员,以维护法庭秩序,保证审判活动的正常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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