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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留置权属于谁
留置权属于债权人。
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比如在加工承揽合同中,如果定作人未按照约定支付报酬,承揽人对完成的工作成果享有留置权。留置权的取得需要满足以下几个条件:一是债权人合法占有债务人的动产;二是债权已届清偿期;三是债权的发生与该动产有牵连关系。这些条件保证了债权人在特定情形下通过留置债务人动产来保障自身权益的合理性与合法性。
二、公安机关能留置多久
公安机关的留置措施有明确的时间规定。
一般来说,留置时间不得超过三个月。在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一次,延长时间不得超过三个月。省级以下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的,延长留置时间应当报上一级监察机关批准。监察机关发现采取留置措施不当的,应当及时解除。
需要注意的是,留置措施是为了便于调查相关案件,在整个留置期间,相关部门必须严格依照法定程序进行操作,保障被留置人的合法权益。这包括在留置期间要保障被留置人的基本生活需求、提供必要的医疗保障等。同时,留置措施也受到严格的监督,防止权力滥用。
三、公安留置需要什么手续
公安留置需要以下手续:
(一)符合法定情形
1. 被调查人涉嫌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等严重职务违法或者职务犯罪,监察机关已经掌握其部分违法犯罪事实及证据,仍有重要问题需要进一步调查,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监察机关依法审批,可以将其留置在特定场所:
- 涉及案情重大、复杂的;
- 可能逃跑、自杀的;
- 可能串供或者伪造、隐匿、毁灭证据的;
- 可能有其他妨碍调查行为的。
(二)审批手续
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应当由监察机关领导人员集体研究决定。设区的市级以下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应当报上一级监察机关批准。省级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应当报国家监察委员会备案。
(三)相关保障手续
1. 留置场所的设置应当符合安全等相关要求,保障被留置人员的饮食、休息和安全等。
2. 对被留置人员进行讯问应当合理安排讯问时间和时长等,并且要保障被留置人员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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