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中天法律咨询网为您整理了《外嫁女能否分得农村征地补偿》的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由于每个案件的情况和证据不同,具体结果可能有差异。建议您咨询专业律师,仅需3~15分钟即可获得权威解答!

一、外嫁女能否分得农村征地补偿

外嫁女能否分得农村征地补偿,需根据具体情况判断。

若外嫁女户籍未迁出本村,且在本村有承包地,其作为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参与征地补偿分配。因为承包地是其获得土地权益的重要依据,户籍未迁出也表明她在集体经济组织中的成员身份未改变。

若外嫁女户籍已迁出,但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原村集体不应收回其承包地,她仍可享受原村征地补偿。这是为保障其基本土地权益,避免因婚姻变动导致失去土地相关的经济保障。

然而,若外嫁女户籍迁出,且在新居住地已取得承包地,通常不再参与原村征地补偿分配。此时她已成为新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应在新组织中享受相应权益。

若外嫁女虽户籍未迁出,但已脱离原集体经济组织生产生活,且未以原村土地为基本生活保障,在司法实践中,可能会影响其参与征地补偿分配的权利。

总之,外嫁女能否分得农村征地补偿,关键在于其是否具备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需综合户籍、土地承包情况、生活保障等多方面因素确定。

二、征地补偿的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征地补偿标准由各地依据法律法规,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制定。具体补偿项目及标准规定如下:

1.土地补偿费:是对土地所有权的补偿,一般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2.安置补助费:用于安置因征地造成的农业人口,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3.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地上附着物补偿是对被征收土地上的各种建筑物、构筑物的补偿,按重置价格计算;青苗补偿费是对被征收土地上正处于生长阶段的农作物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若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经省级政府批准,可增加安置补助费。不过,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

三、发放征地补偿款应该怎样发放

征地补偿款发放需遵循法定程序与要求。

第一,补偿款核算。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对被征土地进行测量、评估,根据土地类型、面积、地上附着物等确定具体补偿金额。

第二,公告与登记。将征地补偿方案在被征地所在村进行公告,告知被征地农民补偿标准、金额等内容。被征地农民持土地权属证书到指定地点办理征地补偿登记。

第三,资金拨付。补偿款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征地补偿方案,在规定时间内将补偿款全额支付给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

第四,补偿款分配。如果是征收农民个人承包地,补偿款直接发放给农民个人;若是征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补偿款归集体所有,其分配使用需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可分配给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也可用于发展集体经济等。

在整个发放过程中,要确保公开透明,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若农民对补偿款发放有异议,可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以上是关于外嫁女能否分得农村征地补偿的相关回答,若对问题还有疑问,可快速咨询律师,中天法律咨询精选优质律师,三重认证保护,请放心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