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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管辖权的移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的规定,移送管辖主要包括下级人民法院向上级人民法院的移送管辖和同级人民法院之间的移送管辖。(一)下级人民法院向上级人民法院的移送
一、指定管辖决定书怎么写指定管辖决定书(送达被指定管辖的人民检察院)检指辖[]号_______________人民检察院:犯罪嫌疑人_________________涉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刑事诉讼指定管辖司法解释对管辖权发生争议的,应当在审限内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争议的人民法院分别逐级报请共同的上一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上级人民法院在必要的时候,可以审判下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下级人民法院认为案情重大、复杂需要由
(一)尊重国家主权原则《联合国刑事诉讼转移示范条约》序言规定:“希望根据尊重国家主权和管辖权的原则以及互不干涉国家内政的原则进一步加强在刑事司法方面的国际合作与互助。”可见,尊重国家主权原则,是刑事管辖权转移的首要原则。刑事管辖权转移对于请
指定管辖存在哪些问题刑事诉讼是处于平等对抗地位、有纠纷的双方向处于中立地位的裁判方告诉其纠纷,并请求裁判方解决其纠纷的活动。指定管辖存在以下几点问题:一、上级检察院指定下级检察院审查起诉案件存在的问题:一是该种指定管辖与审判管辖不相应。根据
1.由上级人民法院以指定的方式确定管辖不明的案件的管辖权管辖不明的情况,诸如刑事案件发生在两个人民法院管辖范围的交界处,而两个人民法院管辖的范围的行政区划没有确切的界限,犯罪地不能确定,这样形成互争管辖或互相推诿现象。在这种情况下,应当由争
一是两种管辖上级院必须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无论上级法院指定管辖,还是上级检察院指定管辖,上级法院、上级检察院应向对方函告,对方无异议复函同意,对方不同意可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上级法院、上级检察院向各自各下级管辖相对应的法院,检察
刑事案件指定管辖依据是什么指定管辖,是指上级人民法院以裁定方式,指定下级人民法院对某一案件行使管辖权。指定管辖的实质,是法律赋予上级人民法院在特殊情况下有权变更和确定案件管辖法院,以适应审判实践的需要,保证案件及时正确地裁判。《刑事诉讼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