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专业法律服务触手可及 —— 中天法律咨询网(ztgene.cn)
收集证言的基本程序是怎样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七十七条证人证言的收集程序、方式有下列瑕疵,经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的,可以采用;不能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的,不得作为定案
言词证据的分类有哪些根据证据的存在及表现形式的不同,可以将其分为言词证据和实物证据。这种证据分类分别称之为人证和物证(广义上的物证),但是,实物证据的范围显然是要大于证据法定种类中的物证的,因此,为了避免不必要的
一、哪些新收集到的证据要及时告知法院1、以下新收集到的证据要及时告知法院:辩护人收集的有关犯罪嫌疑人不在犯罪现场、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属于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的证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四
添加微信号:134178537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