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专业法律服务触手可及 —— 中天法律咨询网(ztgene.cn)
1985年7月18日,最高人民法院 全国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各级军事法院、各级铁路运输法院:离婚律师:近年来,不少人民法院反映,在处理破坏军人婚姻案件时,对如何具体应用刑法第一百八十一条的规定在理解上不够明确,遇到一些困
一、概念及其构成破坏军婚罪,是指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者结婚的行为。(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现役军人的婚姻关系。人民解放军是人民民主专政的柱石,担负着保卫社会主义建设、保卫国家的主权、领土完
一、什么是破坏军婚破坏军婚,是指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结婚或者同居的行为。破坏军婚罪,是仅存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种通奸罪,主要是对非军人和军人配偶间发生的外遇进行判刑,但是如果是两个军人之间的奸情,在他们
很多人结婚后因为情感不和选择背叛,却不知道有时候的错位让自己走上重婚的道路,军婚作为特殊的婚姻,其破坏也有破坏军婚罪的说法,那么两者有什么界限呢?本文为您详细介绍,两者之间存在着一定的竞合关系,但其仍有着以下本质区
一、破坏军婚的客体破坏军婚侵犯的客体是民法典规定的一夫一妻制婚姻关系中的现役军人的婚姻关系。它表现在:1、行为人违反民法典的一夫一妻制的规定;2、行为人与现役军人的配偶结婚或者同居。破坏军婚罪的主体是一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