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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军人离婚的特点有什么(一)现役军人的婚姻受到法律的特殊保护。对于现役军人的婚姻予以特别保护是由军人的特殊地位决定的。人民军队是人民民主专政的柱石,担负着保卫祖国,保卫社会主义建设的神圣职责。对于现役军人
一、军人离婚有何特别之处我国《婚姻法》第33条规定:“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最高人民法院1984年发布的《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9条规定:“军人不同
与军人离婚的方式有哪些《婚姻法》第三十三条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婚姻法第33条所称的"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可以依据婚姻法第32条第二款前三项规定及军人有其他重大过错导
如果是军人一方有问题造成离婚,是不是还对军人的政治前途造成一定的影响啊?中天法律咨询网律师解答:判决离婚的条件有:第三十一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
军人离婚案件适用民法典三十三条、三十二条的规定。1.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一条的适用范围本条规定是军婚保护条款,是对现役军人配偶离婚请求权的限制,即现役军人的配偶为非军人一方时,当非军人向军人提出离婚请求时,须得军
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一条规定:“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也就是说,军人如果作为被告在离婚诉讼中是享有“否决权”的,即不同意离婚的权利。除非存在以下情形法院才会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