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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德国涉外离婚管辖制度研究

    《德国民事诉讼法典》第606条规定:"对夫妻一方是德国人或在结婚时曾是德国人;夫妻双方在德国领土上有惯常居所;夫妻一方是无国籍人,在德国领土上有惯常住所;夫妻一方在德国领土有惯常居所。"德国法院就有管辖权。从这

  • 涉外离婚管辖权法院

    涉外离婚的案件的管辖法院,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以当事人起诉时的情况有所不同。(1)在国内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果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必须由婚姻缔结地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婚姻缔

  • 涉外离婚案件的管辖权

    我国确定涉外离婚案件管辖权的一般原则是“原告就被告”,在特殊情况下采用“被告就原告”的原则。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中国公民与外国人离婚,只要原告或被告中有一方在中国有住所,中国法院都有管辖权。针对几类

  • 涉外离婚法院管辖问题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22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第23条规定,对于不在我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由原告

  • 涉外离婚的管辖纠纷

    外国人诉在外国结婚的案子,我国法院也能审理?上海静安法院就认为:基于我国现行的法律,国内法院享有司法管辖权。该院昨天就审结了这样一起特殊的离婚案:判决在美国夏威夷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赴日中国公民桂先生与日本籍女

  • 涉外离婚如何确定管辖

    一、我国的一般原则:有关涉外离婚案件应该以"原告就被告"作为地域管辖的一般原则.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二、我国的特殊原则:

  • 涉外离婚法院管辖问题

    1)中国公民一方居住在国外,一方居住在国内,不论哪一方向我国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国内一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如国外一方在居住国法院起诉,国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我国民法院有权受理。如果双方均为出国人员

  • 涉外离婚管辖权问题初探

    涉外离婚管辖权问题初探作者:上海沪家律师事务所艾丽娜摘要:随着中国改革开放的发展,涉外婚姻成为中国婚姻现状中的一股不容忽视的力量。但由于文化背景、语言交流等方面的差异,更加剧了跨国(跨地区)婚姻的不稳定性,涉外离

    2025-09-03
  • 世界各国涉外离婚管辖制度研究

    离婚(divorce)是对已经存在的合法婚姻的否定,也就是解除男女双方由结婚而产生的权利与义务的法律行为。目前,除极少数实行天主教教会法和受天主教会影响的国家,如巴西、阿根廷、马耳他等国家外,大都承认离婚制度;但各国的

  • 涉外离婚由哪个法院管辖?

    一、涉外离婚由哪个法院管辖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等的规定,我国关于涉外离婚诉讼的管辖权划分如下:1.中国公民和外国人在华要求离婚的,应按我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