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专业法律服务触手可及 —— 中天法律咨询网(ztgene.cn)
关于校园伤害事件中学校的责任问题,迄今为止,有关的法律、法规对此调整的范围性文件内容有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规定:“对未成年人依法负有教育、管理、保护义务的
被欺凌者性格内向、害羞、怕事。在同学间不受重视,只有很少朋友,在学校中十分孤单。缺乏与同辈相处的社交技巧,容易引起同学不满和反感。有身体障碍者、有智力障碍者。沉默、表达能力不佳者。性格或行为上有异于他人。与
学校暴力产生原因:一,父母是孩子们的第一任老师,对青少年的成长至关重要,很多家长过分溺爱自己的孩子,使得孩子自私、唯我独尊、占有欲过强,当自己的需求在家庭得不到满足的时候,他就会转向学校及社会,这就很容易产生暴力行为
1、对未成年学生的刑事处罚①关于未成年人的刑事责任问题《刑法》第17条第一、二款规定已满16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14周岁,未满16周岁的人故意杀人,伤害致人重伤或者,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
学校的保卫部门主管,学生处教育处配合。直接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举报,情况严重的,可以直接拨打110。校园暴力的特征:施暴主体呈低龄化发展态势;施暴者大多具有群体性,个体施暴者的行为发生率较低;施暴行为比较隐秘,多数暴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