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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地域管辖

  • 妻子失联该到哪个法院起诉离婚

    起诉离婚应由个人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受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1条规定,对公民提起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但由于你提起的诉讼是离婚诉讼,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条的

  • 被告住所地管辖有哪些内容

    被告住所地管辖有哪些内容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作为被告的公民的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公民以其户籍所在地的居住地为住所地,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主要营业地或者主要办事机构

    2025-11-01
  • 原告住所地管辖在什么情况下适用

    下列五种案件,由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三、对被劳动教养的人提起的诉讼;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此外,民事诉讼法司法

    2025-11-01
  • 运输目的地管辖是以合同约定的目的地为准吗

    首先看是否有合法有效的约定管辖的协议,如果有的话,则协议约定的法院有管辖权;如果没有约定,则根据法定管辖来确定管辖法院,即被告住所地法院肯定有管辖权。如果合同已经履行的,则合同履行地法院有管辖权,如果合同未履行,双方约定的合同履行地在合同任

  • 主要财产所在地管辖是什么意思

    一、什么是主要财产所在地管辖主要财产所在地管辖,指的就是先确定主要财产在哪里,然后就可以确定管辖法院,这样既有利于案件的管辖,也利于案件解决的稳定性。二、什么是主要财产所在地首先,“主要财产”本身就是一个较为主观的概念,关键在如何解释“主要

    2025-11-01
  • 被告原住所地管辖的适用条件是什么

    一、被告原住所地管辖的适用条件是什么双方当事人都被监禁或者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由被告原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被监禁或者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一年以上的,由被告被监禁地或者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地人民法院管辖。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一

    2025-11-01
  • 被告经常居住地管辖是什么意思

    一、被告经常居住地管辖的含义管辖是指各级人民法院之间以及同级人民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的权限和分工。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最后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住医院治病的除外。公民由其户籍所在地迁出后至迁入另一地之前,无经常居住地的,仍

  • 从事包车客运的,必须按照约定的目的地运输吗

    一、客运车辆是否要按约定目的地运输根据《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三条的规定,客运车辆要按按照固定的线路、时间、站点、班次运行,只有在客运班车不能满足需要或者无法正常运营时,临时增加或者调配客车按客运班车的线路、站点运行的方式。二、对

  • 涉外离婚如何受法院管辖

    一、我国的一般原则:有关涉外离婚案件应该以"原告就被告"作为地域管辖的一般原则.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二、我国的特殊原则:(1)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居住

  • 哪些情况下采用特殊地域管辖

    哪些情况下采用特殊地域管辖1、被告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2、被告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