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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证据的承载介质是包括硬盘、磁盘、光盘在内的计算机软、硬件,毫无疑问它具有一般证据所具有的客观存在性。然而其作为伴随计算机犯罪一同进入理论研究视线的新事物,必然有着以往各种犯罪证据所不具备的特殊属性。 (一)高科技性:我们所谓的“电子
摘要:电子证据是人类科技发展的产物,其有着诸多不同于传统证据的特点,这与其产生、传播、储存方式有着极为密切的关系。电子证据的这些特点给电子证据研究及立法、司法实践活动带来许多的难点,如何科学地收集电子证据并使其具有证据能力和证明力就是其中的
摘要:近些年来,电子技术的飞速发展使得我们越来越依靠于电子技术产品,信息的存在与取得方式的飞跃使证据学研究乃至证据立法面临诸多考验,但电子证据的法律地位及其效力法律却无明文规定,导致在诉讼中审查和采信电子证据无法可依,在信息化的趋势下,以计
1、内在实质上的无形性。一切由计算机处理的信息都必须转换为二进制的机器语言才能被计算机读懂,即无论使用何种高级语言或输入法向计算机输入信息,都必须经过数字化的过程,因此我们所谓的电子证据其实质上只是一堆按编码规则处理成的“0”和“1”,看不
一 1997年原告**下公司创办了一家登载中文原创作品的网站,陆续在自己的网站上发表了大量网络原创作品,并通过签约方式取得了所发表作品作者的授权,获得了在全国范围内自行出版或者再许可第三方出版其作品的独占性出版权利。但此后,原告发现被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