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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要约修改后原来的条款是否还有效《民法典》第四百七十四条规定:"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自要约实际送达给特定的受要约人时,要约即发生法律效力,要约人不得在事先未声明的情况下撤回或变更要约,否则构成违反前合同义务,要承担缔约过失的损害赔偿
一、哪些情况下要约不生效合同要约指一方当事人以缔结合同为目的,向对方当事人所作的意思表示。希望对方能完全接受此条件的意思表示,不是法律行为。发出要约的一方称为要约人,受领要约的一方称为受要约人。根据《民法典》规定,要约原则上可以撤销,但在下
一、有效的要约必须具备什么条件要约又称为发盘、出盘、发价、出价或报价等。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发出要约的当事人称要约人,而要约所指向的对方当事人则称为受要约人。一个有效的要约必须具备以下条件:第一,要约必须是特定人所为的意思表
一、要约与要约邀请有哪些区别1、要约与要约邀请的区别(1)要约邀请是指一方邀请对方向自己发出要约,而要约是一方向他方发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2)要约邀请是一种事实行为,而非法律行为。要约是希望他人和自己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是法律行为;(3
一、受要约人对邀约内容变更有什么效力1、受要约人对要约内容实质性变更《民法典》第488条规定:“承诺的内容应当与要约内容一致。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性变更的,为新要约。有关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违
宣传单是否属于要约邀请商场所散发的宣传单内容具体明确,体现了该商场欲与广大公众订立买卖合同的意愿,其行为有别于只为了吸引顾客前来询价、商谈买卖的内容笼统、宽泛的广告,故本案商场向王某发放的宣传单在性质上应属要约。法律规定《合同法》第十五条第
一、要约和要约邀请的区别有哪些要约和要约邀请的区别:1、要约是一方向他方发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要约邀请是指一方邀请对方向自己发出要约;2、要约邀请是一种事实行为,而非法律行为。要约是希望他人和自己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是法律行为。3、根据《
一、什么是要约以及什么是要约邀请1、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且需要满足内容具体确定、表明受该意思表示约束等条件。要约邀请是指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表示,例如,拍卖公告、招标公告、商业广告和宣传、寄送的价目表等。2、法律依据:《
一、发招聘广告属于要约邀请的行为吗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阐述,招聘广告实际上具备要约而非要约邀请的法律效力。 所谓的要约表现为期望与他人达成特定约定的意思意愿表达,而反观要约邀请,则只是期待他人向自身提出要约的行为倡议。 在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