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专业法律服务触手可及 —— 中天法律咨询网(ztgene.cn)

股份有限公司

  • 股份有限公司怎样才能发行新股?

    3) 公司在最近3年内财务会计文件无虚假记载;4) 公司预期利润率可达同期银行存款利率。如公司以当年利润分派新股时,无需满足上述第二个条件。

  • 增资股份计算中应收应付款是如何处理的?

    我现有意向现金投资朋友的一家加工企业,对方的设备和现金都好计算,但对方现还有相当一部分应付款和应收款没处理完。应付款和应收款,这部分资金在计算股份时该如何处理?应当说明的是应收款中有一部分是已到期没能收到款的。另外这种合股需要办理什么法律手

    2025-09-15
  •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具备哪些条件?

    根据《公司法》,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应当有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为发起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二)发起人认购和募集的股本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

  • 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的法律规定

    根据《公司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的法律规定如下:一、成员:股份有限公司设监事会,其成员不得少于三人。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具体比例由公司章程规定。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

  •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应当载明哪些事项?

    根据《公司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公司名称和住所;(二)公司经营范围;(三)公司设立方式;(四)公司股份总数、每股金额和注册资本;(五)发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认购的股份数、出资方式和出资时间;(六)董事会的组成、职权和

  • 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应当承担下列哪些责任

    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应当承担下列哪些责任(一)公司的发起人未交付或者未按期交付作为出资的货币或者非货币财产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虚假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二)公司的发起人在公司成立后,抽逃其出资的,由公司登记

  • 股份有限公司在什么情况下可以收购本公司的股份?

    张律师解答:股份有限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 (三)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

  • 股份有限公司创立大会的职权?

    张律师解答:发起人应当在创立大会召开十五日前将会议日期通知各认股人或者予以公告。创立大会应有代表股份总数过半数的认股人出席,方可举行。创立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审议发起人关于公司筹办情况的报告; (二)通过公司章程;

  • 股份有限公司的出资规定?

    张律师解答: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发起设立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公司全体发起人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其余部分由发起人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五年内缴足。在缴

  • 什么是股份合作制企业

    什么是股份合作制企业股份合作制:是以合作制为基础,实行以劳动合作与资本合作相结合,按劳分配与按股分红相结合,职工共同劳动,共同占有生产资料,利益共享,风险共担,股权平等。股份合作制企业应具备的条件: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

    2025-09-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