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专业法律服务触手可及 —— 中天法律咨询网(ztgene.cn)
《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九条规定建设工程验收合同的,发包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价款,并接受该工程。所以支付工程价款的前提条件是工程验收合同。发包人以工程质量有问题为由拒付工程款,在诉讼法上属于以抗辩的概念,主张实体法上的抗辩权。对该问题的处理应区分
工程款8年未结算,是否已过诉讼时效?关于工程款8年未结算是否已过诉讼时效的问题,存在不同的观点和法律解释。根据《民法典》的规定,通常情况下,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然而,对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的工程款,如果双方对工程款的结算存在争议,且债权债务
1995年12月7日,某市第二建筑安装工程公司(下称二建公司)下属的第二建筑工程处(乙方,下称建筑二处)与某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甲方,下称工商局)签订《职工宿舍楼建设合同书》,约定由乙方承建甲方的职工宿舍楼,面积为4000m,甲方“按施工进度
一、本案基本事实 1995年12月7日,邳市第二建筑安装工程公司(以下简称“二建公司”)下属的第二建筑工程处(乙方,以下简称“建筑二处”)与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甲方,以下简称“工商局”)签订《邳市工商局职工宿舍楼建设合同书》,约定由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