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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名合伙与普通合伙相比,有其独特之处其一,法律地位。大陆法系国家多把隐名合伙确定为一种契约或合同关系,而不赋予其一定的主体地位。英美法系国家,如英国则将隐名合伙作为有限合伙的一类,赋予其一定的主体地位。其二,投资的性质。在隐名合伙中,隐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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