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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役权的登记关于地役权的登记,《民法典》第十四章进行了规定,实践中应当注意以下几点:一、地役权登记实行的登记对抗主义,而不是登记生效主义。地役权自地役权合同生效之时设立,而不是登记之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第三人。地役权登记需要双方自愿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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