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转型升级应提前告知职工根据市人社局转发的《意见》,企业转型升级前应向职工说明企业转型升级的原因、时间、步骤、相关变动事项和企业的发展前景等,涉及用工管理和有关劳动关系、社保关系处置等重大事项,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条的规定提前如实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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