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国土资(建)字〔〕552号 珠海市人民政府: 经你市政府审核同意上报的《关于审批珠海市金湾区第十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请示》(珠国土字〔2017〕788号)收悉。经省人民政府同意,批复如下: 一、同意上报的农用地转用方案。同意你市将珠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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