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地与涉港、澳、台、涉侨离婚应当怎样办理1.离婚登记按照《婚姻登记条例》第10条第二款规定,内地居民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办理此类离婚登记的
点击下载文档
下载本文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下载说明:

1、下载的文档为docx格式,下载后可用Word文档或者wps打开进行编辑;

2、若打开文档排版布局出现错乱,请安装最新版本的word/wps软件;

3、下载时请不要更换浏览器或者清理浏览器缓存,否则会导致无法下载成功。